【勞基法小常識】~主管要有出勤紀錄嗎?

▲疑義:

Q請問小勞!公司說主管是責任制,為了方便讓主管不用打卡,這樣可以嗎?

 

▲小勞白話說:

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就應該依法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5年。為了「方便」可以不用「打卡」,但還是要有任何形式的出勤紀錄唷!實務上對於是否有按時到勤,有沒有加班?是否有曠職早退?都仰賴出勤紀錄。一方面是要明確勞工的權益,其實也是兼顧雇主考核勞工出缺勤情況的依據。而且實務上也影響勞工如果不慎有上下班通勤災害,是否為「適當時間」的疑義。(註一)

 

※註一:「這樣才算職災?打工族一定要知」https://video.udn.com/news/539492

 

高雄市長許立明,關心勞工夥伴們的勞動權益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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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小勞男孩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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