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際間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整各機關學校人員差勤管理規定
基於個人健康避免遭受感染及降低國內防疫負擔等考量,自2/27起,前往第一級注意(Watch)及第二級警示(Alert)國家地區(含轉機)者,回國後實施自主健康管理14天,除因公奉派前往外,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詳見公文及其附件)
因應國際間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整各機關學校人員差勤管理規定
基於個人健康避免遭受感染及降低國內防疫負擔等考量,自2/27起,前往第一級注意(Watch)及第二級警示(Alert)國家地區(含轉機)者,回國後實施自主健康管理14天,除因公奉派前往外,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詳見公文及其附件)
案例:
有頭鹿最近應徵上一家旅館的部分工時工讀生,剛上班沒多久就適逢旅遊旺季,旅館應接不暇,就排了有頭鹿連上10天的班,有頭鹿向老闆反映,但老闆跟他說觀光旅館業為勞動部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之行業,旅館已依法召開勞資會議通過實施四週變形工時,得予勞工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即可,但有頭鹿疑惑部分工時勞工是否也適用變形工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