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益

 

若勞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離開現有工作後就只能轉行嗎?賈伯斯提醒您,「競業禁止條款」必須符合四項原則,若違反其中一項,該約定便是無效的。

若勞工受「競業禁止條款」的規範不能從事相關工作,雇主應針提供合理補償,每月補償金額不得低於勞工離職時月平均工資50%,請大家務必重視自己的權益喔!

 

※競業禁止條款專區:http://t.cn/R8aLD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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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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