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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果調解結果成立,對方卻沒有履行約定,怎麼辦?

A:

1.屬於金錢給付項目屆期未給付:

請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詳請洽臺北地方法院(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電話:02-2314-6871)或士林地方法院(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電話:(02-2831-2321)。

 

2.屬於勞動法令規範且設有罰則之項目:

請另申請勞動條件檢查,須提供勞資雙方基本資料(名稱、電話、地址)及欲檢舉的違法事項,逕至單一陳情系統申請 (網址: http://bola.gov.taipei/ ;位址:直接進入>網頁右側便民服務>單一陳情系統,申請時請載明"實施勞動檢查"),俾便派員實施勞動檢查,若經查有違法事證,依法辦理。

 

義務律師諮詢服務:

1.勞動權益中心(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

(1)線上預約制:週三及週五下午2點至5點,每日限額10名,至本局勞動即時通(網址:https://ap.bola.taipei/bola_front/)預約。

(2)現場登記制:週一至週五下午2點到5點,每日限額10名。(下午1時30分開始登記)。

2.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

(1)現場登記制:週三及週五下午2點至5點,每日限額20名。(下午1時30分開始登記)。

(2)電話諮詢:每週一、二、四下午2時至5時,撥打1999或(02)27208889(外縣市)分機7019,通話時間為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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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

#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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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官方臉書粉絲團

 

 


如何申請 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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