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神奇海螺啊~請解開我的疑惑!
這幾天一直聽到同事討論2/15補班的事
但是我年後才到職的說...補班這件事我也有份嗎?😮
有相同煩惱的你,快來聽聽神奇海螺怎麼說👂👂👂
勞動部說明: https://pse.is/N6264
事業單位如已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將2月15日之休息日調整至1月23日放假,2月15日即為正常工作日出勤。
- 最後異動日期: 109-02-07
勞動部表示,本(10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將2月15日之休息日與1月23日之上班日對調。調整後,2月15日當日即為正常工作日,勞工當日出勤,無須加給休息日出勤工資。
勞動部說明,勞雇雙方如已約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將原工作日(109年1月23日)與休息日(109年2月15日)對調者,109年2月15日當日已為約定補行上班之正常工作日,1月23日則為休息日,勞工應依循事業單位作息出勤。至於事業單位對於1月24日以後新到職的勞工,如針對2月15日該日是否為補行上班日另有約定者,得從其約定辦理。
勞動部指出,如事業單位或勞工針對排班出勤仍有疑義,得敘明詳情,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洽詢,較為迅捷。
資料來源: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