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因為想要轉換跑道,所以自行離職了,請問還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

 

A:不行喔,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失業給付的請領對象需為非自願離職者,自行離職並不符合請領失業給付的資格喔。

 

申請失業給付需符合:

1、被保險人為非自願離職

2、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參考法規連結:

就業保險法第11條:https://ppt.cc/fx6H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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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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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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