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請問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及暫緩引進移工,鼓勵雇主期滿續聘或國內承接,應如何辦理❓
A:
移工聘僱許可3年期滿得申請期滿續聘,移工免出國可繼續留臺工作。另符合聘僱移工資格之雇主,得選擇自國外引進或由國內承接移工。因期滿續聘或國內承接均屬於現有聘僱移工常態性機制,請循現有機制辦理即可。
資料來源:
★ 勞動部
人資經驗分享
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