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投保勞、健、公、軍保等社會保險之規定為何❓
A: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但不包括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
受僱者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應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
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
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資料來源:
★ 勞動部
人資經驗分享
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