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益 明明是公司趕我走,卻叫我簽自願離職單,合理嗎?

 

賈伯斯提醒大家~如果簽了一般離職書,就無法獲得資遣費,並申請失業給付喔!而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對勞工日後找工作並不會造成影響,千萬別被老闆騙了!

 

資遺費是非自願離職的勞工最基本的保障,也是資方應負的義務,適用於所有受勞基法保障的員工(含一般勞工、工讀生、約聘員....等)。在離職之前,務必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且公司要依規定給付資遣費喔!

 

※我被資遣後有什麼應得的權益:https://goo.gl/K7ep2f

 

※破解主管替你「留後路」的背後陰謀:https://goo.gl/gmT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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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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