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你知道你的員工有兩份工作嗎?

你說他為什麼都比別人早下班?

是因為他的另外一份工作,讓他恨不得1小時當2小時用!

 

你說他為什麼偶爾會請假?

是因為他另外一份工作的雇主是個小怪獸,生病和狂爆狀態經常有!

 

你說他為什麼總帶黑眼圈來上班?

因為他的魔獸已經很久沒升等,但小怪獸半夜起床的次數瘋狂升等!

 

老闆!你知道你的員工其實有兩份工作嗎?

在他努力為你打拼同時,

也為另外一份工作,沒有勞健保、沒有福委會、永遠沒有職稱的工作努力著

 

👶🏻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受僱者可申請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報你知!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 規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2款事項之一」:

 

1.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2.調整工作時間。

 

同法第21條規定,受僱者依前開規定為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之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雇主違反者,依同法第38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俾利受僱者兼顧工作與家庭。

 

#你的員工有兩份工作 #勞動部 #性別工作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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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部官方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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