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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孩子長大的機會 #爸媽都需要
只要工作滿6個月後,在小朋友滿3歲前,
都可以分別向公司申請最長2年的 #育嬰留職停薪
依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6條第1項規定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
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又依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2條第3項規定: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
#勞動部 #育嬰
了解更多就業平等規定:https://eeweb.mo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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