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目的: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部分工時者,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二、 申請資格:
民眾於申請登記當日前六個月內,具有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二個月以上,且最近一次的月投保薪資在23,800元(含)以下者。
三、 申請方式:
由各地方政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民眾申請登記,推介符合資格之民眾至公部門從事計時工作。
四、 補助標準:
每小時按158元核給,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每月最多核給12,640元,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
五、 受理期間:
自109年4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止。
申請表單
諮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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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電話:(02)2308-5230
艋舺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308-5231
北投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898-1819
西門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381-3344
景美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931-5334
內湖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90-0399
信義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29-3138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2)2246-5066
南港東明青銀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40-0922
板橋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59-8856
中和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46-1250
新莊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06-6196
三重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76-7157
汐止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692-3963
淡水就業服務台 電話:(02)2808-3525
新店就業服務台 電話:(02)8911-1750
基隆就業中心 電話:(02)2422-5263
基隆就業中心六堵分站 電話:(02)2451-5020
羅東就業中心 電話:(03)954-2094
花蓮就業中心 電話:(03)832-3262
玉里就業中心 電話:(03)888-2033
金門就業中心 電話:(082)31-1119
連江就業中心 電話:(0836)23576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3)332-2101
桃園就業中心 電話:(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 電話:(03)468-1106
新竹就業中心 電話:(03)534-3011
竹北就業中心 電話:(03)554-2564
苗栗就業中心 電話:(037)358-395
臺中就業中心 電話:(04)2222-5153
台中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4) 2228-9111
豐原就業服務站 電話:(04)2527-1812
沙鹿就業服務站 電話:(04)2662-4191
彰化就業中心 電話:(04)727-4271
員林就業中心 電話:(04)834-5369
南投就業中心 電話:(049)222-4094
斗六就業中心 電話:(05)532-5105
虎尾就業中心 電話:(05)633-0422
嘉義就業中心 電話:(05)224-0656
朴子就業中心 電話:(05)362-1632
臺南就業中心 電話:(06)237-1218
新營就業中心 電話:(06)632-8700
永康就業中心 電話:(06)203-8560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電話:(07)733-0823
三民就業服務站 電話:(07)383-7191
左營就業服務站 電話:(07)550-9848
楠梓就業服務站 電話:(07)360-9521
前鎮就業服務站 電話:(07)822-0790
鳳山就業服務站 電話:(07)741-0243
岡山就業服務站 電話:(07)622-8321
屏東就業中心 電話:(08)755-9955
潮州就業中心 電話:(08)788-2214
臺東就業中心 電話:(089)357126
澎湖就業中心 電話:(06)927-1207
相關問題Q&A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的辦理目的?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部分工時者,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計畫如何執行?
1.各地方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勞工之申請登記。
2.由各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能促進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機會。
3.工作機會經審查核定後,由地方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符合資格之勞工至用人單位。
4.用人單位收到推介名單後通知勞工是否錄用及上工時間。
5.由用人單位代發工作津貼,經費由本部補貼。
勞工如何參與計畫及資格條件為何?
1.勞工須至各地方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申請登記。
2.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確認勞工資格,勞工須於申請登記當日前六個月內,具有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二個月以上,且最近一次的月投保薪資在新臺幣23,800元(含)以下。
勞工如何申請工作津貼?
用人單位會依勞工實際上工時數,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之工作津貼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代為發給。
補貼項目、額度及期間?
1.勞工參與計畫期間,每月依實際上工時數,核給工作津貼,每小時按158元核給,每月最高核給80小時,最高計核給12,640元。
2.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
政府部門如何申請執行本計畫?
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可依其用人需求,逕向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能促進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機會。
每月工作時數為何以80小時為限?
參考勞動部108年部分工時勞工就業實況調查統計結果摘要,部分工時勞工每週實際工作時數平均為17.9小時,以每週20小時每月4週估算,爰設定80小時。
能否同時申領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或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
「安心就業計畫」係為照顧減班休息勞工所提供的薪資差額補貼措施;「充電再出發計畫」則為提供減班休息勞工免費參加職訓並給予培訓津貼之協助措施。而參加安心即時上工計畫之勞工,則需以提供勞務服務做為領取工作津貼的前提。因三項措施的屬性不同,爰尚無互排性規範。實務上,各項政策工具,基於其目的,對適用資格之條件已設定其專屬性框架,雖只要合各該要件,均可擇要參加。但因時間的有限性,有些措施,會有自然排他效果,同一時間內並無法重疊參加多項計畫。
排除適用對象?
領取失業給付、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培力就業計畫、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等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不得同時申請參加本計畫。
本計畫受理期間?
自109年4月13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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