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未滿15歲工作者工作是否申請許可

 

A:為保障未滿十五歲工作者的勞動權益,訂定「勞動基準法第45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明確規範每日工作時間上限、休息時間、例假日、許可期限、不得從事之工作,以及地方主管機關之審核程序等事項。雇主或受領勞務者若使未滿十五歲之人提供勞務,應依規定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才可以從事工作。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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