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友善職場-產假】

案例:

小美懷孕9個月了即將生產,產假有幾天呢?有包含假日嗎?最晚什麼時候要請產假?薪水怎麼算?

 

說明:

(一)小美的產假有8星期,是依曆連續計算(遇例假日均包括在內),產假最晚須於生產當日開始請。

(二)受僱滿6個月以上產假期間工資照給,受僱未滿6個月,薪資減半發給。

薪資計算標準以分娩前一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的工資計算;但按月計薪者,以最近1個月工資除以30所得來推算。雇主如依前面的方式計算之金額有低於平均工資者,要以平均工資計給產假期間的薪資,所以不能只給底薪。

(三)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受僱者依法請求產假時,雇主不得拒絕,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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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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