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益 「不保勞保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原則上員工人數在5人以上,雇主就「應」替自己旗下的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因此,雇主替員工投保勞工保險,是法律的「強制規定」。

 

當法律對一件事情有強制規定的時候,即使雇主強迫員工簽立「不保勞保切結書」,這樣的條款也沒有效力,雇主還是有替員工投保的義務!

 

賈伯斯提醒大家,若沒有投保勞保,勞工不幸受傷或生病時領不到傷病給付、職災醫療補助,退休時領不到老年給付...大家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勞工保險局:http://bit.ly/2Boow70

※律師說法:http://bit.ly/33E4B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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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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