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保局核定墊償案件不服時,是否有行政救濟管道? 申請人如果對於勞保局的核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核定通知文件之日起30日內,填具訴願書,並檢附原核定通知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提起訴願。 資料來源: ★ 勞動部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勞工/員工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