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面對疫情未趨緩,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僅能以集會方式召開嗎? 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7)
勞資關係好好聊-勞資爭議說分明 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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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闆有事得喬?😡和員工有理說不清?就讓新北勞動雲「#勞資調解便利通」來幫你👏 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事業單位都需召開勞資會議嗎?一、 事業單位應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其事業場所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亦應分別舉辦之。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
<勞資會議選舉權、被選舉權及選務之規定>事業單位應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其事業場所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亦應分別舉辦之。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
【關於勞資會議每3個月之認定原則為何?】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8條:「勞資會議至少每三個月舉辦一次。」,其計算方式採事業單位自行訂定每3個月召開定期會議之周期,即符合規定。(例如:任期自當年度2月1日起至隔年度1月31日期間,每3個月為2月至4月、5月至7月、8月至10月、11月至1月,事業單位自訂間隔2、4、3月之周期,分別於前述每3個區間內之3月5日、5月5日、9月5日及12月5日召開定期勞資會議。)詳細情形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查詢(https://reurl.cc/lMjAQ)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8)
勞資關係好好聊---勞資會議大平台1.有關事業單位舉辦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年齡限制規定如下: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勞資關係好好聊-勞資爭議說分明粉絲們知道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需要哪些資料嗎?粉絲們如果要申請調解應提出調解申請書,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調解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包括1.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及住所或居所;如為法人、雇主團體或工會時,其名稱、代表人及事務所或營業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名稱及住居所或事務所。2.請求調解事項。3.依第11條第1項選定之調解方式。粉絲們申請調解時,只要依據勞工局的表格填妥相關資料,就不用擔心有遺漏唷!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
勞資關係好好聊-勞資爭議說分明粉絲們知道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勞資雙方應注意事項為何嗎?小勞男孩來講呼你知,按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定:「勞資爭議在調解…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旨在保障勞資雙方合法爭議權,促使雙方在此期間得以暫為冷靜,不得採取對抗手段,避免爭議事件擴大。另提醒小勞粉絲們,於調解期間,勞資雙方倘有不利行為,主管機關得依同法第62條處以罰鍰喔!人資經驗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