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勞工請生理假,或因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請產假者,於計算平均工資時是否計入❓

 

女性受僱者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規定請生理假,或因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依同法第十五條規定請產假者,於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計算平均工資時,上開期間之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計算。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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