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可不可以因為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不發給三節獎金呢

 

A:

事業單位如係依民俗發給勞工之年節獎金,屬事業單位之勞工福利事項,有關發放之要件、標準及方式等,勞動基準法並無規定,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惟不得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與否」為是否發放之依據,亦不得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受僱者另為不利之處分。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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